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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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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易  发布时间:2022-09-08 10:40:01 打印 字号: | |

第四师前身是1927年诞生于湘赣苏区的农民自卫队,1937年8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120师359旅717团。第四师独特的历史就是兵团成长史和屯垦戍边史的缩影。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四师军事法院。1975年兵团建制撤并地方,法院随之撤销。1982年兵团建制恢复,法院系统也恢复组建,于1984年6月1日正式履职办公,办公地址为师部驻地伊宁市。2012年农四师更名为第四师,农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即更名为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伊宁、霍城、昭苏三个垦区人民法院,并分别设立阿合奇、霍尔果斯、阿克苏三个派出人民法庭。201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开始履行可克达拉市法院的职责,与之形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20年6月,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由伊宁市搬迁至可克达拉市,与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合署办公。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四师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新时代兵团职责使命,为兵团深化改革、向南发展、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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